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13:07: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827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35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广播影视局:
为提高政府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广电总局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以下简称基本收视维护) 定价成本监审行为, 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 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促进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第三条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 是指一定范围内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经营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条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 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 定价成本监审, 应当以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编制,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簿等资料为基础。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 相关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相关。
(三) 合理性原则。 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属于基本收视维护活动的合理需要。 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经济、 技术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公允水平。

第二章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构成

第六条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由与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四项构成。

第七条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在经营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 包括职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信源费、编辑制作费、财产保险费、业务费(含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水电及动力费、供暖费、办公费、 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印刷费,下同)以及其他应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列支的费用。

第八条 管理费用是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在经营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 业务招待费、 董事会费、 咨询审计费、 研发费、 业务费以及其他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第九条 销售费用是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在经营基本收视频道业务的过程中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劳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代理费、 业务费以及其他应在销售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第十条 财务费用是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为筹集经营基本收视频道业务所需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应在财务费用中列支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一) 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不得计入生产经营费用的支出;(二)与基本收视维护经营无关的费用;(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 政策优惠、 社会无偿捐赠等冲减的费用;(四) 没有法律、 法规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或者向附属单位支付的补助;(五)各类捐赠、赞助、罚款、违约金等支出。

第三章 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 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统计的当地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平均工资。人员数量原则上据实核定, 但已经改制为企业的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 不得超过股东大会、 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确定的编制人员数;事业编制的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 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人员数。人员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人均工资和人员数量核定。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按核定工资总额的 2%核定; 职工教育经费据实核定, 但最低不得少于核定工资总额的1.5%, 最高不得超过核定工资总额的 2.5%; 职工福利费据实核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核定工资总额的 14%。

第十四条 社会保障费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分别按核定的工资总额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核定。

第十五条 信源费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缴费标准计算, 因优惠低于合同或协议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数核定。

第十六条 修理维护费据实核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 一次性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该固定资产原值 20%以上;(二) 经过修理后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三) 经过修理后该项固定资产使用能力显著提高;(四) 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有效期内平均摊销。自有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并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原值按不同情况分别核定: 按规定进行过清产核资的,按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各类资产价值核定; 经营者发生合并、 分立等活动的, 可按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评估价值核定; 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根据竣工决算报告、 原始购置凭证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入账成本核定;其他情况下的资产价值,均按历史成本法核定。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分类核算。 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参考折旧年限详见附件 1),残值率原则上按 3%—5%计算。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 按有效期分摊计入年度费用中。 其中, 土地使用权费已计入地面建筑物价值且无法分离的, 随建筑物计提折旧; 专利权等其他无形资产,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年限分摊,未明确受益年限的按不低于 10 年摊销。

第二十条 业务招待费原则上按照发生额的 60%核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的 5‰。

第二十一条 财产保险费按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实际费率核定。

第二十二条 利息支出原则上根据实际贷款总额及实际贷款利率核定, 但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上限。 项目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投资总额扣除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数额。

第二十三条 其他成本费用项目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审核,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水平。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依托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同时经营其他业务的, 应当根据当地实情, 选择合理的分摊方法(收入比例、 从业人员数量比例、带宽或频点所占比例等),分别核算基本收视频道业务、付费收视业务、增值业务等应分摊的共用资产和共同费用,只将基本收视频道业务应分摊的资产和费用计入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成本。

第二十五条 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按标准用户数计算。 标准用户是指按当地主机用户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折算应当缴满全年费用的用户。标准用户数=当年应当收取的基本收视维护费÷主机用户月均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12

第二十六条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单位定价成本根据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在一定经营时期内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与核定的标准用户数计算。主机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月均定价成本=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总成本÷核定的标准用户数÷12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总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已完成有线电视网络由模拟向数字转换的地区,按照本办法核定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 尚未进行或没有完全转换的地区进行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时, 应当以经营者当前运营成本以及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批文、 批件为基础,合理测算、核定定价成本。

第二十八条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的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者, 应先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按受益对象分离后转换成《企业会计制度》 方式核算。 其中: 完全属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费用全部计入, 完全不属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费用不计入, 不能完全区分用途的费用,按从业人员(收入、带宽或频点)比例分摊后计入。分离后的费用再按本办法规定将属于基本收视维护的成本分项计入相应项目内。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1、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考表
2、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填报表
3、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核定表


附件1: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考表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一、房屋及建筑物(一)生产用房 30—40 3—5(二)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 3—5(三)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 3—5(四)非生产用房 35—45 3—5(五)简易房 8—10 3—5(六)建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5—25 3—5二、专用设备(一)有线数字电视电子设备1、前端系统 5—7 3—52、传输系统 5—7 3—53、机房附属设备 5—7 3—54、运营支撑系统 5—7 3—55、终端设备 5—7 3—5(二)电源设备 6—8 3—5(三)有线数字电视线路1、电缆线路 8—10 3—52、光缆线路 10—15 3—53、管网 15—25 3—5三、通用设备(一)机械设备 10—14 3—5(二)动力设备 11—18 3—5(三)电子电器设备1、仪器、仪表 5—7 3—52、其他专用设备、工具 5—7 3—5(四)办公设备和家具1、办公类电子设备 5—7 3—52、家具 5—10 3—5(五)交通运输设备1、施工及维护车辆 5—6 3—52、办公车辆 8—10 3—5
附件2: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 定价成本监审填报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填 表 人
企业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企 业 盖 章 年   月     日
表1.1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 ) 年 ( ) 年 ( ) 年 备注
一、 企业财务情况 A1
企业所有权形式 A2
注册资本(万元) A3
其中: 国家资本(万元) A4
(一) 资产(元) A5=A6+A7
1、 流动资产 A6
2、 非流动资产 A7=A8+A11+…+A14
( 1 ) 固定资产净值 A8
固定资产原值 A9
累计折旧 A10
( 2 ) 工程物资 A11
( 3 ) 在建工程 A12
(4) 无形资产 A13
(5) 其它资产 A14
(二) 负债(元) A15=A16+A17
1 、 流动负债 A16
2 、 非流动负债 A17
(三) 所有者权益(元) A18=A19+A20+A21+A22
1、 实收资本 A19
2、 资本公积 A20
3、 盈余公积 A21
4、 未分配利润 A22
表1.2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 )年 ( )年 ( )年 备注
(四) 主营业务损益(元) A23
1、 主营业务收入 A24=A26+A27+A28+A29+A30
(1) 应收基本收视维护费 A25
(2) 实收基本收视维护费 A26
(3) 初装费收入 A27
(4) 频道落地费收入 A28
(5) 付费电视收入 A29
(6)其他 A30
2、 主营业务成本 A31
3、 期间费用 A32
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A33
5、 主营业务净利润 A34=A24-A31-A32-A33
6、 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 A35=A34÷A18×100
(五) 其他业务利润(元)   A36=A37-A38
1、 其他业务收入  A37
2、 其他业务成本 A38
二、 企业人员构成情况(人) A39
1、 主营业务人员 A40
其中: 网络维护人员 A41
2、 管理部门人员 A42
3、 营业人员 A43
其中: 收费人员 A44
4、 其他人员 A45
5、 离退休人员 A46
表2.1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基本收视维护成本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相互关系 ( ) 年 ( ) 年 ( ) 年 备注
一、 主营业务成本(元) B1=∑(B2, B12)
1、 职工薪酬 B2
2、 固定资产折旧费 B3
3、 修理维护费 B4
4、 低值易耗品摊销 B5
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B6
6、 无形资产摊销 B7
7、 信源费 B8
8、 编辑制作费 B9
9、 财产保险费 B10
10、 业务费 B11
11、 其他 B12
二、 管理费用(元) B13=∑(B14, B24)
1、 职工薪酬 B14
2、 固定资产折旧费 B15
3、 低值易耗品摊销 B16
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B17
5、 无形资产摊销 B18
6、 业务招待费 B19
7、 董事会费 B20
8、 咨询审计费 B21
9、 研发费 B22
10、 业务费 B23
注: 信源费包括基本频道节目费、 版权费以及其他与基本收视服务相关的节目、 信息费用。
表2.2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基本收视维护成本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相互关系 ( ) 年 ( ) 年 ( ) 年 备注
11、 其他 B24
三、 销售费用(元) B25=∑(B26, B33)
1、 职工薪酬 B26
2、 劳务费 B27
3、 固定资产折旧费 B28
4、 广告费 B29
5、 业务宣传费 B30
6、 代理费 B31
7、 业务费 B32
8、 其他 B33
四、 财务费用(元) B34=B35+B38+B41+B42
1、 利息净支出 B35=B36-B37
其中: 利息支出 B36
利息收入 B37
2、 汇兑损益 B38=B39-B40
其中: 汇兑损失 B39
汇兑收益 B40
3、 金融机构手续费 B41
4、 其他 B42
五、 总成本(元) B43=B1+B13+B25+B34
六、 财政补助收入(元) B44
七、 标准用户数(户) B45
八、 单位成本(元/户· 月)
B46=(B43-B44) ÷B45÷12
表3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职工薪酬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 ) 年 ( ) 年 ( ) 年一、 主营业务人员薪酬(元) C1=∑(C2,C4)+∑(C10,C13)
1、 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C22、 职工福利费 C33、 社会保险费 C4=∑(C5,C9)
(1) 基本医疗保险 C5(2)养老保险 C6(3)失业保险 C7(4)工伤保险 C8(5)生育保险 C94、 住房公积金 C105、 工会经费 C116、 职工教育经费 C127、 其他 C13二、 管理人员薪酬(元) C14=∑(C15,C17)+∑(C23,C26)
1、 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C152、 职工福利费 C163、 社会保险费 C17=∑(C18,C22)
(1) 基本医疗保险 C18(2)养老保险 C19(3)失业保险 C20(4)工伤保险 C21(5)生育保险 C224、 住房公积金 C235、 工会经费 C246、 职工教育经费 C257、 其他 C26三、 营业人员薪酬(元) C27=∑(C28,C30)+∑(C36,C39)
1、 工资、 奖金、 津贴和补贴 C282、 职工福利费 C293、 社会保险费 C30=∑(C31,C35)
(1) 基本医疗保险 C31(2)养老保险 C32(3)失业保险 C33(4)工伤保险 C34(5)生育保险 C354、 住房公积金 C365、 工会经费 C376、 职工教育经费 C387、 其他 C39
表4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情况调查表 年份:
项目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年初原值(元) 年末原值(元) 当年折旧(元) 累计折旧(元)
一、 房屋及建筑物(一) 生产用房(二) 受腐蚀生产用房(三)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四) 非生产用房(五) 简易房(六) 建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二、 专用设备(一) 有线数字电视电子设备
1、 前端系统2、 传输系统3、 机房附属设备4、 运营支撑系统5、 终端设备(二) 电源设备(三) 有线数字电视线路
1、 电缆线路2、 光缆线路3、 管网三、 通用设备(一) 机械设备(二) 动力设备(三) 电子电器设备
1、 仪器、 仪表2、 其他专用设备、 工具(四) 办公设备和家具
1、 办公类电子设备2、 家具(五) 交通运输设备
1、 施工及维护车辆2、 办公车辆注: 固定资产按专业用固定资产和管理用固定资产分别填报。
表5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贷款情况调查表 年份:
贷款合同项目名称 贷款银行 贷款总额(万元) 贷款年份
贷款期
限(年)
年利率(%)
本年利息(万元) 贷款用途 备注
表6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用户情况调查表
年份:
项目 年初 年末 当年新增 当年退网 当年欠费
一、 数字电视用户数(户)
1、主机用户数
2、副机用户数
3、副机用户折标准主机用户数4、政府规定的优惠用户数5、政府规定的优惠用户折标准主机用户数
二、 模拟电视用户数(户)
1、主机用户数
2、副机用户数
3、副机用户折标准主机用户数4、政府规定的优惠用户数5、政府规定的优惠用户折标准主机用户数三、 主机用户收费标准 (元/月·户)
1、数字电视用户
2、模拟电视用户
注: 1、 收费标准复杂的可另行附表填报; 2、 副机及政府规定的优惠用户折标准主机用户数按照收费标准折算。
附件3: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核定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相互关系 ( ) 年 ( ) 年 ( ) 年
一、 主营业务成本(元) D1=∑(D2,D8)
1、 职工薪酬 D2
2、 固定资产折旧费 D3
3、 修理维护费 D4
4、 信源费 D5
5、 编辑制作费 D6
6、 财产保险费 D7
7、 其他 D8
二、 管理费用(元) D9=∑(D10,D15)
1、 职工薪酬 D10
2、 固定资产折旧费 D11
3、 业务招待费 D12
4、 董事会费 D13
5、 研发费 D14
6、 其他 D15
三、 销售费用(元) D16=∑ (D17,D21)
1、 职工薪酬 D17
2、 固定资产折旧费 D18
3、 广告费 D19
4、 业务宣传费 D20
5、 其他 D21
四、 财务费用(元) D22=∑ (D23,D26)
1、 利息净支出 D23
2、 汇兑损益 D24
3、 金融机构手续费 D25
4、 其他 D26
五、 总成本(元) D27=D1+D9+D16+D22
六、 财政补助收入(元) D28
七、 标准用户数(户) D29
八、 单位成本(元/户· 月) D30=(D27-D28)÷D29÷12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就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8年8月2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要求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规划纲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意见,《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近日起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现就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做好《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

  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深刻总结了3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明确指出了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前进方向,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已公开发表。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站在民族兴旺、人民福祉和国家未来的战略高度,突出强调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制定《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讲话高瞻远瞩,语重心长,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制定《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明确了方向。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把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

  《规划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高度重视《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采取开放的、民主的方式,充分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制定一个高质量《规划纲要》的必由之路,是达成共识、提高认同的必要方式,也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开拓创新的重要手段。要将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发布的36个重大问题,把征求意见、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建言献策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为《规划纲要》的制定建言献策,努力使《规划纲要》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动员干部、师生员工通过座谈、书信、电话、网络特别是电子邮件和来函等方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组织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国教育报联合主办的“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我为纲要献计献策”主题征文活动。要发挥本地本校专家学者优势,采取举办专家座谈会、组织专家在媒体发表引导性文章等多种形式,动员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要围绕《规划纲要》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采取的有力措施和积累的有益经验,为《规划纲要》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加强沟通,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上级宣传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制定《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宣传报道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要主动与地方宣传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通气和会商机制,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联系,强调《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广泛性、建设性,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周密组织,确保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有序

  制定《规划纲要》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社会关注度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充实力量,落实责任,确保《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有效有序。要引导干部、师生员工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通过正常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作为对师生开展国情、教情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正面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校园网关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的引导工作。

  各地各高校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教育部新闻办公室。联系人:赵建武;联系电话:010-66096143,66097225;传真:010-66096612。

   教 育 部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的通知

卫办发[200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2002年10月全国卫生信息化工作会议修改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加强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推动卫生事业加速发展。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部直属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规划》所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及业务需求,制定出相应的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在规划制定中,要严格遵守:“标准统一,保证安全,以法治业,经济实效,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既要满足近期的目标与任务,又要兼顾未来的开拓与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及部直属单位请于2003年4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及2003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上报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为保证《规划》所制定的卫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与实施,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各级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力度,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卫生信息化工作。

四、要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

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实践表明,信息化对于降低整个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合理使用卫生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明确需求、做好规划的基础上,要加大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要把信息化建设投资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保证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专项投入,专项使用。同时,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信息化建设投资应仿照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审批制度,选择先进、适用的软硬件产品,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努力实现以信息化投入促进效益增长,以效益增长加大信息化投入的良性循环。

五、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将是今明两年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发展要求,以职能转变、政务公开、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的,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网站和数据库建设,集成和优化卫生信息网站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卫生政务信息。

六、加快卫生信息化标准制定,建立、健全卫生信息化建设规章和政策,创建良好的卫生信息化发展环境。

标准化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尽快建立统一的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卫生信息化规章、政策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单位,结合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需求,适当引用国际标准,贯彻国家标准,开发和研制行业标准,推广普及现有的标准。

各地各级卫生机构在卫生信息化建设中务必本着“标准先行”的原则,避免由于标准不一、各行其是而造成的失误与损失。

2002年5月,我部已印发了《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在2003年要将此《规范》作为重点信息化标准,加大贯彻实施力度;各医院用户应以此规范为依据,建立医院信息系统,科学规范医院业务流程,为病人提供高效、低耗、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各地在贯彻实施《规划》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
http://202.96.155.169/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yzs/cmsrsdocument/doc1958.doc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