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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22:43:3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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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煤安监司监二函字〔2002〕3号

关于开展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省(区、市)煤炭管理机构,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58号)和《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乡镇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来抓。按照局领导指示,研究编制乡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规划方案,为使规划方案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乡镇煤矿安全基本状况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工作采用普遍调查和重点调查两种方式。普遍调查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填表说明附后)。重点调查由国家局会同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进行。

2、基本情况调查的范围为已经省级政府验收合格的乡镇煤矿,调查内容为附表所列项目。调查的汇总工作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负责编制(发填报和汇总软件)。

3、汇总资料由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有关省(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于8月底前报国家局煤监二司。上报采用报送光盘(或软盘)或通过电子信箱发送。

联系电话:010-64463058,64463035

Emai:mjes@chinacoal-safety.gov.cn

附表: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

乡镇煤矿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二○○三年七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大连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1997〕6号)收悉。关于大连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公司)根据董事会决定,以其部分不动产(公寓、综合楼等)作价,作为中外合作双方的股、利进行
分配,双方分得的不动产拥有产权,并可独立处置。对此是否征收营业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东亚公司将属于东亚公司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中外双方,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符合现行营业税关于销售不动产的规定。因此对东亚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997年6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决


(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