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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则

时间:2024-07-24 10:25:3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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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则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

第42号


  《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则》已经2004年6月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夏德仁

二○○四年六月十日


大连市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试行规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增强行政许可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许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大连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需要进行听证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四条 下列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一)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的重大事项;
  (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
  (四)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第五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下列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告知下列人员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一)多个申请人同时申请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
  (二)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对相邻权人的环境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相邻权人;
  (三)行政许可事项对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直接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利害关系人;
  (四)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前款所称申请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许可决定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需要公告的,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的20日前,将听证公告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和在行政机关办公地点张贴。听证公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及内容;
  (二)听证当事人的范围、条件;
  (三)听证当事人的参加方式;
  (四)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五)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应采取书面方式送达。无法书面送达的,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具体公告时限和方式可按照本规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向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第九条 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书面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无法书面通知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可采取公告方式通知,公告时限和方式可按照本规则第六条规定办理。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行政许可事项和内容;
  (三)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四)听证主持人和听证书记员的姓名;
  (五)告知被通知者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条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听证应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听证由行政机关负责组织。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十一条 听证参加人主要包括:
  (一)听证主持人和听证书记员;
  (二)听证当事人,包括按规定参加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等;
  (三)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
  (四)其他有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但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听证主持人;听证书记员由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当事人一般不超过20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数量众多的,行政机关可通过推选、抽签等方式,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代表参加听证。
  第十二条 听证可根据需要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一般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在举行听证5日前到行政机关办理旁听手续,由行政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后,按要求旁听听证。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没有发言权,但可以在听证会后通过书面材料向行政机关反映自己的观点和意愿。
  第十三条 听证当事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认为听证主持人和听证书记员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二)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
  (三)提出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
  第十四条 听证当事人、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在听证活动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
  (二)遵守听证纪律;
  (三)如实陈述、举证、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四)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十五条 听证主持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二)确定听证参加人的组成与人数;
  (三)签发听证通知书;
  (四)主持听证会议;
  (五)决定听证的延期;
  (六)维持听证秩序和维护会议及人员安全;
  (七)主持听证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是近亲属的;
  (二)与行政许可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前款规定适用听证参加人中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决定延期听证:
  (一)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死亡或者法人、组织解散,需等待权利义务继承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加听证的;
  (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听证的;
  (三)作为公民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第十八条 听证开始前,听证书记员应当查明听证当事人、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是否到场,宣布听证纪律。听证开始时,听证主持人应当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书记员名单,告知听证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听证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宣布暂停听证,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申请听证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第十九条 听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提供审查意见和证据、理由;
  (二)听证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提出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
  (三)听证主持人询问听证当事人、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参加人员;
  (四)听证主持人对听证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束。
  第二十条 听证书记员负责录音和制作听证笔录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听证书记员应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行政许可事项和内容;
  (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职务、住址等;
  (三)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四)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发问;
  (五)证据调查的内容;
  (六)听证主持人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对笔录有疑义的,以录音核对为准;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上注明情况。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应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许可决定告知听证当事人。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向行政机关申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纪律,不得扰乱听证秩序。扰乱秩序者,听证主持人有权制止并提出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逐出听证会场。不听从制止,严重扰乱秩序的,听证主持人可终止听证,并向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的格式文书,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制发。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解百纳之争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

王咏东律师



我国葡萄酒行业商标纠纷解百纳案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其中的法律焦点许多专家都提出许多观点。本文不打算讨论这些焦点。只想就解百纳之争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启示方面做一点分析,因为解百纳之争说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确是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以便企业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启示,避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一、 没有及时对解百纳注册商标,为解百纳之争埋下了伏笔。



按照张裕公司的主张,解百纳是张裕公司在1931年由时任张裕公司总经理的徐望之先生从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携海纳百川”的经营理念中得到灵感,将它命名为“解百纳”。[i]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张裕曾于1959年、1985年和1992年三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最后都?]有注?猿晒ΑV钡?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再次提出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2002年4月14日该商标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酒(饮料)、葡萄酒等。



也就是说,张裕公司在1992年的后近十年中并没有再次多次的申请。这其实是张裕公司十分失策的地方。一个商标的注册是需要技巧的。注册商标最主要的法律要件是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就是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来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而对于显著性的判断具有主观性。商标审查员作为普通人,对于一个商标是否符合注册的标准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某一个审查员认为不能注册可能其他的审查员就可能认为可以注册,而他们都是完全依法而进行的审查。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某一个需要注册的商标,在今年不能注册,但是可能会在几年后就有可能可以注册。这就是为什么张裕曾于1959年、1985年和1992年三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商标注册申请,都?]有注?猿晒Γ???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再次提出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在2002年4月14日该商标获得注册的原因。可是,遗憾的是,张裕公司在1992年的后近十年中并没有再多次进行申请。尤其是在1993年商标法进行修正后。



然而解百纳的广泛使用就是出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并且在解百纳被开始使用的时候,张裕公司也并没有意识到需要对解百纳进行及时注册。在九十年代末期解百纳被广泛使用,从而造就了解百纳成为葡萄酒行业的主力军。有券商估计,目前中国解百纳市场估值约10亿元人民币。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全国99%以上的葡萄酒厂都有生产“解百纳”系列酒。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葡萄酒行业三分之一的销量都靠“解百纳”贡献。以至于解百纳在2002年4月14日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时,2002年6月,其他企业就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撤销注册申请书,导致纷争不断升级。



二、 未规范使用解百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查明在张裕公司生产的750m1装“解百纳高级干红葡萄酒”酒瓶瓶标上有星盾图形商标、“张裕”、“Cabernet Dry Red Wine”及“解百纳高级干红葡萄酒(1997)”字样,酒瓶背标上注明,“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珠(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而在2003年4月28日,北京市祟文区公证处公证人员对www.ctisd.com(山东技术创新网)网站的相关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介绍张裕公司的网页上有“张裕产品”栏,其中“产品荣誉”一览表显示,1987年其“解百纳干红葡萄酒”获“比利时布鲁塞尔第25届世界优质产品评选会金奖”;“产品分类”的说明显示,“张裕高级解百纳干红葡萄酒是以世界著名的解百纳品系中的品丽珠、蛇龙珠、赤霞珠等葡萄品种为原料,经低温发酵精酿而成”。[ii]



从张裕公司的酒标使用和山东技术创新网上的网页可以看到张裕公司把认为“解百纳是优良酿酒葡萄品种三珠(蛇龙珠、赤霞珠、品丽珠)的总称”; 张裕高级解百纳干红葡萄酒是以世界著名的解百纳品系中的品丽珠、蛇龙珠、赤霞珠等葡萄品种为原料,经低温发酵精酿而成”。这就等于承认了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也就是不符合法律关于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



而且张裕公司也承认“由于1956年张裕公司在承办全国性专业人才培训过程中,因教员及技术工人习惯性地把赤霞珠、品丽珠等葡萄酿造的原酒称作生产“解百纳”的酒,导致部分学员将“解百纳”误认为葡萄品种名称。加之近几年部分作者的误传和抄袭,以及张裕公司对知识产权工作抓得不紧,造成部分书刊及网站将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称为原料品种名称的现象。”[iii]



也就是说,张裕公司长期以来也把解百纳认为是葡萄品种的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已经市政府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2006年6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